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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园区3幢3楼招租

发布时间:2025-11-18      发布者:旌原工程咨询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1567

一、租赁标的简介

项目位于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,包括:工业园区3幢3楼丙类厂房1650㎡,可承重800公斤/㎡;底楼面积102.33㎡;停车位(67#69#70#)3个。

二、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 

租金以中标价为准,两年一付,合同签订之后十日内付清,在此之后每两年租金须在租期开始前一个月付清,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,出租方有权收回此标的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。

、投标人资格要求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 

1、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

2、投标保证金:50000元(汇入甲方指定账户)

3、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00000

4、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标结束后退还

5、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,其投标保证金:50000元,不予退还

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1报名时间:20251117日至20251120日下午16:00时止

2、报名地址:温岭市三星大道158号曙光大厦18

3、报名递交资料:1)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2投标保证金凭证

4、开标时间:开标前一天另行通知

5、开标地点: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

、标底价

1、起标底价:

133楼,起标价13/㎡;

2)底楼,固定价27/㎡;

3)停车位(67#69#70#),固定价每年900/

2、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起标底价,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。其中底楼、停车位不参与本次竞价,以固定价计算。

六、发布媒体

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及《旌原咨询网》http://www.jygczx.com.cn/公开发布。

其他事项

1、截止报名结束,若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合格申请人的,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成交方;

2、截止报名结束,若只有一家合格申请人的,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,申请人可以报价,其报价在达到或超过标底价后,可确定为承租方;

3、截止报名结束,未征集到合格申请人的,则取消本次招标

八、联系方式

人:  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
人:  潘富友

联系电话:  13987633833

招标代理:  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人:  冯叠峰

联系电话:  198058632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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