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大溪镇沈岙村2A旅游村庄建设工程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,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及自筹,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项目概况:本工程为大溪镇沈岙村2A旅游村庄建设工程主要工作如下:本工程主要包括18cm厚混凝土路面浇筑、林荫式停车位铺设、柳桉木木铺装铺设、木亭建设、12m*2.4m*2.5m成品集装箱安装 、成品导览图、成品指路牌、成品小木屋安装、苗木种植、排水沟砌筑、给水管安装及户外灯具安装等内容。
2.2工期:90日历天内(含90日历天)。
2.3 本工程预算价:1067608元。
2.4 招标范围: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旅游村庄建设工程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: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3.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: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类证书)。
3.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(http://www.wl.gov.cn/col/col1402172/index.html)下载电子招标文件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:2019年9月4日上午12:00时整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19年9月5日下午14:00整,地点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十楼东会议室。
5.2 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、标记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将予以拒收。
5.3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,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“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(投标人 基本账户)(附件四)”以及投标人汇款凭证复印件。
6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、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(http://www.jygczx.com.cn/)上发布。
7、其他
7.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。
7.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,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,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,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到场(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)。
8. 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
地址: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
联系人:潘华志 联系电话:13335760005
招标代理机构: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村村部二楼
联系人:林 立 联系电话:0576-866566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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