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投标申请人:
本工程招标补充通知内容如下:
原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中第五节投标文件的递交中“20.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直接递交形式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地点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(或委托代理人)应当参加开标会议,并带身份证(含临时身份证)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(如有)等身份证明原件,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,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。”更改为“20.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直接递交形式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地点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(或委托代理人)应当参加开标会议,并带身份证(含临时身份证)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(如有)等身份证明原件,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(或委托代理人)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,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。
上述内容作为《温岭市滨海小学校舍改造工程》的补充内容,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,以本补充内容为准,请各有关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。
COPYRIGHT © 2018 浙江旌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jygczx.com.cn ALL RIGHTS TESERVED
地址: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流水坑村一区48号 / 电话:0576-8665 6658
网站策划:TINNHOO
浙ICP备18044971号